遇见程铭前的十四五年,我并没有什么活着的实感,我的生活不好不坏,总的来说就是一片虚无。我妈生我时就难产死了,我爸对我倒是还行,但他并不怎么关心我,养着我仅仅因为我是他儿子,是他得以传宗接代的香火。
我以前完全没想过我会爱上什么人,并且会与之度过一生。
其实我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爱上程铭的,这一切发生的太过顺其自然,我愿意相信我们两个天生就应该是一对。
邻居小哥调侃我说,我们两个像是亚当和夏娃的翻版,上帝取走了程铭的肋骨,用它创造了他的爱人,所以他生来便是残缺的,而我生来便是爱他的。
十八岁这年冬天,程铭终于正面回应了我的感情,大方的承认他爱我。同年,我考上了首都的大学,程铭的工作也越做越好,我们就这样搬离了这个不大不小的县城。我毕业两年后,我们在首都附近的郊区贷款买了一套房子,拥有了属于自己的家。
后来他和我讲了他前男友的事,也告诉我了一些...关于我小时候的事。
程铭是他妈偷人生的野种,他妈就是因为生了他被我爸扫地出门。他从小不受家里待见,后来因为出柜被家里赶了出来。早年他因为不男不女的打扮处处招人冷眼,日子过的像阴沟里的老鼠。
他是在四处打工时遇见的那个男人的,对方是个公务员,工作稳定对他也还行。不过那人很少操他,大多数时候都只用他的手和嘴。程铭对我说,他隐约感觉到那人应该是个直男,但和他在一起曾短暂的让他感受到了被爱的感觉,于是他一次又一次的欺骗自己,不愿面对残酷的现实。
他们就这样谈了五年,忽然有一天对方提出了分手,理由是想结婚了,他说他需要一个正常的妻子,而不是个除了美貌一无是处的人妖。男人无视了他的苦苦挽留,迅速和一个门当户对的女人步入了婚姻的殿堂。
心灰意冷的他一度放弃了活着的希望,在一个晚上用一把刀子切掉了自己的男性器官,了却了痛苦的根源。那之后他划开了自己手腕,一动不动的躺在浴缸里等死,好在他一个朋友发现不对劲,及时把他送进了医院。
他说他一开始不让我操他,有一部分原因其实是担心我本质上也是直男,到头来会难以接受他的男性的身体,他已经有心理阴影了。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我对他说我不可能是直男,就算以前是,看见他第一眼时就已经弯了。他说那确实,你小时候可还说,长大以后要娶我回家给你生孩子呢。
我完全不记得有这件事,原本沉重的气氛变得有些尴尬,他却津津乐道起来。原来那年他运气好挣到了点钱,回老家讨好他妈时遇见了正在菜地里玩的我。那是我第一次见他,那时候的我还不知道我们父母辈那些恩怨。我一看到他眼睛都直了,一身脏兮兮的跟在他屁股后面叫他姐姐,还一直嘟囔着要讨他回家当老婆。
那会儿他刚被前男友甩了不久,本来就一肚子火,被我缠的烦了就不耐烦的骂了我几句。他跟我说他是男的,是人妖,不是姐姐,是身上有病还会吃小孩的怪物。讲到这里时他无奈的摇了摇头,他说当时的我听他说了一大堆,却一点也没觉得害怕,反驳说男的那就是男姐姐,一样可以当老婆,没什么不好的。
我问他,你怎么好像挺喜欢我叫你姐的,以前都叫了,那现在是不是也可以?他漂亮的眼睛微微眯了眯,似乎觉得有些好笑,想都没想就说行啊,以后你在外面叫我哥,在家里就叫我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