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这么一想,我身边的人总是不太正常,不是给我寄身体部件,就是让我吃掉她们。难道就没有一个正常点的人吗?
过了几年,我上了大学,去了医学院。
我曾经想当一个画家,然后我开始作画,不到一年时间,我的作品就被炒到了天价。于是,我又觉得无聊了——我要的是不是钱,而是创作的乐趣。
本来应该是这样的故事:起初,我的作品并不值钱,甚至有人骂我画得难看,后来,在我的不懈努力下,我的画技开始进步,渐渐得到大家的认可……
但现实是,不管我做什么,我都能一炮而红,被人疯狂追捧。也许是因为我的身份,也许我真是个天才,总之,一切目标都能轻易达到,到了最后,一切都会变得非常无聊。
于是,我去了医学院。听说学医很难,我想试试到底有多难。
结果让我失望了。其实也没多难。
第二学年时,我交了一个女友。
其实,在此之前,我就对恋爱游戏腻味了。我一直没能从恋爱中感受到爱,再这样下去也是浪费时间,所以,她就是最后一个尝试对象。我已经决定,不管她有不有趣,能不能感受到爱,在她之后,我都会结束恋爱的行为。
她比我大八岁,是空军少校,且家世显赫。她很独立,我们在一起时,她从来没说过“请你吃了我”之类的话。我很高兴,也很喜欢她,感觉终于能体验一把里海誓山盟的恋爱了。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我决定和她结婚。阿斯莫德知道后,只是冷笑一声,说:“好吧。”
他没有反对。向来讨厌人类的他,居然没有反对。
我有种预感——我和她并不能白头偕老。
事实证明,我的预感是对的。我的预感一直都是对的。
那是一个星期五的晚上,我在学校值夜班,一颗心脏本来要在当晚送来,让我们第二天做解剖用的,可却一直没有送来。我很着急,一直想着有谁能帮忙送来一颗心脏,可总是无济于事。
然后她来了,给我带了夜宵,之后,我们就做了些情侣之间会做的事。一墙之隔外就是停尸房,可我们谁也没在乎。
完事后,我们躺在床上,我顺手聊起了心脏的事。她问我:“你很需要那颗心脏?”
“对,不然明天就没东西上课了啊。”
“我可以帮你搞到一颗心脏,”她说,“新鲜的,还在跳动的那种。”
“你怎么弄到的?”我问,然后恍然大悟,“哦,我们在打仗,你们军队有新鲜的尸体。不过这样不太好吧?内部程序能通过吗?”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她没有回答,只是下了床,走到了桌子前,上面摆着很多工具,锤子,钳子,刀子。她在中间挑挑拣拣,然后举起了一把骨锯,对准了自己的胸口。
一瞬间,我就明白了她要做的事。
——她将要为我献上那颗心脏。
但我没有阻止她。我只是想,好像在某部恐怖片里看过这样的场景:被恶魔侵占身体的母亲当着儿子的面,活生生锯下了自己的头。
儿子吓疯了。然后他就被恶魔趁虚而入,侵占了神智。
可惜我不是儿子,我就是恶魔。所以,我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我没有阻止她,甚至连一个惊慌的表情都懒得表现出来。她用锯子锯开胸口的那一刻,温热的血溅到了我脸上。我疑惑地想:我到底要不要阻止她呢?可她是个成年人,是自愿这么做的吧?
活生生锯开胸口,一般来说会很痛吧,痛到休克也不奇怪。她难道不痛吗?怎么不打点麻醉剂呢?为什么还在笑,很开心吗?
在我神游太虚的功夫,她已经剖开了胸膛,将一颗血淋淋的,然在跳动的心脏捧在手中,放在我面前。她好像感觉不到痛苦一样,神情肃穆,虔诚地说:“我,安达利尔,在此向您献上一切,大人。”
她说:“我早就想这么做了,可您一直不愿意。现在终于有机会了,您需要一颗心,所以我向您献上这颗心脏。不仅如此,我的皮肤,头发,血肉,内脏,骨头……全部都是您的所有物,您的祭品。请您随意使用。”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她说:“伟大的梅菲斯特大人,能和您在一起,是我此生最大的荣幸。请务必吞食我的肉体,让我和您融为一体,将我的灵魂带往那无上的极乐世界。”
说完,她就倒下了。
她死了。
未来的伴侣死了,我本来应该难过的,可我摸了摸鼻子,却什么感觉都没有。
也许有一点沮丧吧,因为我想,又失败了,这个也不行,我没有感觉到爱呢。
同时,我意识到,我并没有想象中那么爱她。她并不是那个我一旦离开就活不下去的人。
好奇怪,我之前明明很喜欢她,甚至打算和她结婚。可是现在她死了,我只觉得……遗憾。
就好像戴了很久,很服帖的手套,有一天突然坏了,破了个大洞。我不得不丢掉旧手套,去买一副新手套。仅此而已,没有多余的感情。
为什么会这样?为什么她也这样?事到如今,她之前的正常表现全都是演出来的。我身边的人就没一个正常的。
电视剧里的角色被惹怒时,会怒吼,会发火,会砸东西,可我惹她们生气时,她们却什么反应都没有。“您怎么做都是正确的。”她们露出有如复制粘贴一般的微笑,说。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好麻烦,我看着满地的鲜血,苦恼地想。看到这副场景,警察会怎么想?开膛手梅菲斯特?我还不想年纪轻轻就进监狱呢。
我知道,以我的身份地位,就算进了监狱,也能安然无恙地出来;就算我真杀了她,大家也会认定我无罪,为我摇旗呐喊,“肯定是她背叛了梅菲斯特大人,大人才会杀了她!梅菲斯特大人是无罪的!”——在法院门口游行的时候,他们一定会这么说。
好搞笑。这根本不是我想要的啊。
我什么时候才能找到真爱呢?或者,要求放低一点,对方爱不爱我无所谓,重要的是我的感受。我只是想爱一个人,想体验一下刻骨铭心、撕心裂肺的爱。
大家都说,爱是伟大而疯狂的情感,能把人变成野兽,也能把人变成圣人。我想感受一下,爱的伟大和疯狂之处。
可大家都很爱我。从小到大,从来没有人对我表现出恶意。为什么所有人都那么爱我,对我百依百顺呢?好像我真是什么神明转世,什么故事的万人迷主角一样。到了这种程度,说是魅惑人心的邪神才更合适吧?
我真不想做邪神。看过的所有里,邪神都不知道在干什么,不是在故弄玄虚吓唬人,就是在杀人吃人,有的还会操人。所以最终,邪神只是个道具,还是要和人建立联系,否则就只是披着邪神皮的外星野兽而已。
我还是想做人,至少人还能编排邪神的风流韵事赚钱呢。
我想了一会儿,然后打电话给阿斯莫德,让他处理这件事。阿斯莫德一定早就知道,事情会变成这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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