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上班就多了很多和他在一起的时间,小东西很黏他,偶尔也会找我要抱抱。小东西甚至已经学会说一些简单的语言来表达自己了。
他教给小东西的那些,于我来说也是新颖陌生的。小东西的口欲期持续得比较久,喜欢的东西总要放进嘴巴中,有时也会把他咬痛,我一边偷偷拍小东西的屁股一边隐隐觉得这大概是遗传关于这一点我脑中的遗忘机制起了很大一部分作用,那一纸鉴定证明已经模糊得像一个幻觉。然而一段时间后,小东西表达喜欢的方式从啃咬吸吮变成了要抱抱。
喜欢不应该让对方痛,温和的拥抱可以表达喜欢。这是我也随之领悟到的道理。
平民区的夏天有些热,躺在床上什么都不做也还是会出汗。
“乔也。”
“嗯。”
“你干嘛老抱着我呀……”
我继续收紧手臂。他当真不知道为什么吗?还是故意调笑我呢?
“我一直不工作,没有钱了怎么办?”我岔开话题。
“还有一些,”他眼神有点闪躲,“乔也想跟我回去吗?”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离开平民区,回到那个真正让他发光的地方,伴随着光的是太多的不确定性。我爱他不是因为这份光,相反的,我最初的厌恶是因为这份过分耀眼的光。
泥土,做爱时渗透床单的咸热汗水,蒸腾,劣质酒。谈不上喜欢,我只是错以为这些东西到底构成了我。
我不由自主地摸到他微微隆起的小腹,“如果我不跟你回去,你就自己回去然后再娶一个吗?”
他攥住我的手,又缓缓放松力道,“只要乔也一个。”
“那就握紧一点,走到哪里都带着我,不需要来问我,”我抑制住想啃咬他的冲动,“我说过了吧,我是你的。难道言宴上战场的时候带武器之前也问问它要不要跟着你吗?”
他的心跳得太过剧烈,身体也开始变软,我不难注意到他腿根深处的湿润。
口欲期。拥抱。我大致学会了,爱大概是一种和自身施虐欲的抗争。然而,这太难了。
正如一朵盛开着的花,外侧是观赏的美,内侧是探寻的美,探寻便是一种施虐。
我有意学会这种新颖的爱,那之于我很难,但不代表我学不会,我没道理连小东西的学习能力都比不过。
于是我抱着他,感受着他在我怀里变得越来越软,发出甜腻的喘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