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情书应该先自我介绍,不然宁锦书可能连妙妙是谁都不知道。
他拿起笔,在纸上洋洋洒洒写道:
「宁锦书:
你好,很高兴认识你。
初次见面,你可能还不认识我,但是没关系,世间所有的相遇,皆是缘分使然,世上的所有关系,也都从陌生人开始。
首先请容许我自我介绍,在下妙妙,闲暇之余喜好颇杂,偶尔会流连于运动场,享受挥洒汗水带来的淋漓畅快。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也是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最近正在拜读米奇·阿尔博姆的《相约星期二》。
它讲述一位老教授在得知自己身患绝症后,与学生促膝长谈人生哲理的故事。
他们探讨生命、死亡、爱、家庭等等人生的终极议题,引人深思,颇有感触。
如果你感兴趣,下次我可以将这本书送给你。
如果你对不敢兴趣,也可以告诉我你的兴趣爱好。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往往是从相互了解开始的。
很期待有机会能更深入地了解你。
妙妙。」
写完最后一个字他搁下笔,整个人如同一团缠绕的毛线球,理不清头绪。
上半部分的自我介绍,字斟句酌,如同外交辞令般官方,刻意保持距离。
「闲暇之余喜好颇杂」轻描淡写地带过,仿佛只是个普通的学生,可谁知道这位「妙妙小姐」正是学校马术队队长,并且刚刚打破了青少年锦标赛的记录,风头无两。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而到了后半部分,提到《相约星期二》时,他的笔触却不自觉地轻柔起来,仿佛怕惊扰了纸上那个清冷的影子。
他反复摩挲着信纸,目光流连在每一个字句上,像是在欣赏一件珍贵的艺术品,又像是在审视自己。
凌晨三点的月光透过落地窗,洒在他的书桌上,定制钢笔的珐琅纹路在月色下泛着幽幽的光泽。
他小心翼翼地将信笺叠成三折,塞进火漆信封。指尖触碰到信封的那一刻,竟微微颤抖。
他郑重其事地在信封上写下「宁锦书收妙妙」,笔画工整,力透纸背。
熔化的火漆滴落在信封封口,他用烫金印章轻轻一按,一个精致的印记便烙印在了上面。
就在这一刻,他突然将信紧紧地捂在胸口,耳根泛红,对着空旷的房间低吼:「权司琛你他妈疯了吧!你还真的给那根「小豆芽」写了一封情书?!」
他躺在床上辗转反侧,心跳如鼓,脑中不断地预演着宁锦书看到这封信时的各种反应。
那个小豆芽会是什么表情?是惊讶?是疑惑?还是不屑一顾?他会认真读完吗?还是会像自己收到那些无聊的情书一样,直接扔进垃圾桶?如果他读完了,会怎么看待这封倾注了自己全部心血的信?会觉得「妙妙」很奇怪吗?还是会因此……喜欢上「妙妙」?
权司琛一会儿想象着宁锦书惊喜的表情,嘴角不自觉地得意上扬;
一会儿又觉得自己写得还不错,至少比网上那些酸溜溜的句子好多了;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一会儿又开始担心宁锦书会觉得他写得太幼稚,眉头紧锁,情绪低落;
一会儿又怀疑自己是不是应该写得更矜持、更含蓄一些。
各种各样的念头在他脑海中交织、碰撞,让他心乱如麻,坐立难安。
他索性坐起身,打开床头灯,拿起手机想找人聊聊天,排解一下内心的焦虑。
可是,三更半夜他能找谁呢?更何况,捉弄宁锦书这件事,他谁也不能说。
他无奈地叹了口气,关掉手机,重新躺回床上,闭上眼睛,努力让自己平静下来。
可是,宁锦书的身影却一遍遍地在他脑海中浮现,挥之不去。
甚至睡着了,连梦里竟然都是宁锦书那个混蛋的身影!
混沌梦境里,宁锦书捏着他精心准备的信笺挑眉:「这就是权少爷的水平?你是小学生吗?」
权司琛惊醒时冷汗浸透真丝睡衣,他从手包里拿出情书就想撕掉,两只手抓着情书抖得厉害,却最终不想白忙活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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