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去死。冬旭想。
真的。
她看了看右侧睡脸恬静的程锦,后脑勺下,是他结实的手臂。
然后,又僵硬地看了看左侧,陆泊睡脸慵懒,仿佛雄狮的酣眠。他的头搁在她肩上,手掌还摸着她的胸部。
两人倒睡得安稳,只有她一个人在身体酸痛中草泥马奔跑。
摸着空气中光露露的身体,冬旭沉默,然后一个深呼吸。
我和他俩。
我和他俩,真的一起做了。
艹。
程锦和陆泊,是她的青梅竹马。
从小一条裤子长大的,吃过同一碗饭,也睡过同一张床,感情就像嚼过的口香糖——黏,但越久越没味。
他们也曾声明,永远只是朋友关系,绝对不能越过红线。
特别是他俩。
从小他们就对她没意思,她非常清楚,大概还是初二发的誓。
程锦:我要是看上你,就再也不收藏字画。
程锦是书香家庭的人,祖上是吟诗作画的大文豪。熏陶之下,他也活成了一个清隽的书生公子型,说话彬彬有礼,吐字文雅可亲。
收藏字画,他的命。
陆泊发的誓更狠。
“要是跟你上床,我就把我爸最爱的跑车砸了。”
陆泊爱野,放荡不羁要自由,一旦有人干扰了他的选择,他就立马将其删除,比冠希还冠希。
那时年纪小,发的誓也刚绝认真许多。这也是她相信他们不会对她下手的原因之一。
从稚嫩到成熟,她看着他俩越长越出众。
但知道他们不是一类人,碰不得。
那时少女的自卑心还曾作祟,敏感得一点事儿就往心里去。
以至于高中毕业后,她躲了他们四年。
直到打通自己,意识到身份地位和外表,其实只是一堆标签概念。再有钱有权有貌的人,又怎么样呢?影响自己吃饭吗?
直到大学毕业他们才重逢过一次,就加回了联系方式,谁知道才过去一个月,就发生了这种荒唐事。
跟程锦和陆泊上床。
一个也就算了…
不应该的。就算她喝醉了,他们也该有点理智吧?!还是男人都是关上灯后什么都不挑的禽兽?
不是说好了对她不可能有意思的吗?
脑海中,突然闪过昨晚残存的画面,她羞得耳根发红。
知道老式的火腿肠面包吗?
就是这种姿势。一个在前,一个在后。她被夹在中间,起起伏伏,八上,八下。
看了一眼在床上正睡得安静的两男子,背上、腰上手臂上还有她指甲刮出的红痕。
她又心慌,又感慨。
冬旭也从没想过要和他们扯上肉体关系。
他们到底怎么想的?
她的脑中又跳出昨晚场景,是陆泊咬着她的耳朵,伴随着肢体的发情抽动。
语气因生气而低沉:“躲这么久?”
*
清晨阳光穿过玻璃,房间更亮眼了,冬旭一看,地上东一堆西一堆的男士衣服,全部覆在她的衣服之上,覆盖得完完全全,像是一种预兆。
床头柜上,歪歪倒倒的空酒瓶。
她意识到只是酒精放出了他们的生理需求,将他们卷入了一场拉扯的深渊之中,搞乱了他们的关系。
其实,现在他们的关系并也没有多熟。
她心里不明情绪,蹑手蹑脚地绕过他们下了床,找衣服。
他们仨,的确曾是最好的朋友——曾经。
三三:狗血文。
我喜欢慢慢炖肉,一来就大肉,会腻的,但肯定有大肉嘿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