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柳大饭店人来人往,一辆黑色的小轿车在门口停下,司机从驾驶座下来,打开后座位的车门,下来的男人穿着暗红色长衫,袖口绣了金色云纹,矜贵高雅,像是一个文雅的读书人,看上去也不过二十的模样。
谁想得到,这位是自从五爷掌了易帮大权后,最厉害的一位爷呢?
平柳饭店的老板见了来人,忙迎上去,“十一少,这边儿,反倒是纨绔的名声比较大,直到近几年他几个兄弟死的死伤的伤,到最后,默不作声的他成了大赢家,众人才惊觉,原来还有这么个人。
能韬光养晦这么多年,要说他没什么本事,谁也不信。
减兰看他一眼,幽幽道,“十一哥,从你十五岁到现在,为五爷卖命了将近八年,多少次火里来水里去,又多少次危及性命,你该为自己想想了。”
她低眸,声音轻的只能两个人听见,“你一个姑娘家,总不能一直以‘十一少’的身份活着。”
减兰是浣溪门唯一一个知道白初羡是姑娘的人,这么多年她受了白初羡很多恩,也看着她日渐强大,也能感到她的疲惫。
特别是……一心为的那个人,最后揽他人入怀。
减兰为她不值。
“傻姑娘。”白初羡拍了拍她的手背,露出一个笑来,“一晃眼,竟已经过了这么多年,还记得初见时,你还是个十三岁的小丫头。”
“你才该为自己想想,二十一岁了,嫁人也好,不嫁人也好,都该有个打算。”她挑起减兰的下巴,眯眼坏笑,“或者,你想哥哥养着你?”
减兰嗔笑,倒进她怀里,“要真能嫁给十一哥,倒好了。”
那些臭男人,哪一个能比十一哥对她更好?
白初羡笑着拍拍她的背,目光有些悠远。
一眨眼,竟是八年了。
当初凭着对五哥从小的情愫,帮他坐稳位置,做他的左膀右臂,忙着自己的生意、地盘,渐渐地,那种情愫似乎也淡了去。
看见他抱着那个姑娘温柔调笑时,竟也不觉得酸涩难忍。
或许,不过是幻影一般的情窦初开罢了。
她现在,对她的“事业”更有兴趣。
男人?不在考虑范围内。
“叩叩叩。”
“爷,陆少帅到了。”
“坐好,别让别人看了笑话。”白初羡捏捏减兰的小脸,“声虽说是是他故意为之,但其中真假有几分也没人知道,但岑城有名的漂亮姑娘几乎都跟他有点关系,想来也不是什么忌口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