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是各地私家书院陆续出现了大规模的关于“商存、商与、商要”之辩论。
辩论的内容,大意就是商业、经济和商人之间的关系。
大家讨论的是商贾存在的必要、意义和作用。
渐渐的,这些辩论在文人、仕林中流传开来,再后来,官学生们也自发组织讨论。
在这股风潮普及到京都之前,又有人抛出了“士农工商孰重孰轻”的讨论。
这讨论瞧着好像是要给士农工商派个顺序,实际上却是呼吁朝廷给予商贾正常的百姓待遇,令其可以科考为官,不限制他们的用度规制,让其得以自由生活。
要说大楚对于商贾的限制并不是很多,商贾之孙只要不从事商贾之事,就可科举,取得功名成为官员后,还可给商贾请封。
这等待遇,在大燕之前,那是想都不敢想的。
不过显然,得到部分自由的商贾,想把剩余的不自由解锁。
于是乎,当盛苑再次轮值早朝时,有人就提出了将商贾之家科举资格改为二代可考。
“自燕重商始,至陈、至本朝,商者犹若活水之要,令家国经济蓬勃而生,其足迹所至,令东西往来,技艺、商品、文化等等,互动繁多。商之存,令四海物品传动,以东之特产货于西,又以西之技艺传于东,其有功于社稷,当奖以平视待之。”十三道之陈岭御史拱手而言。
其言毕,不等景和帝言语,就听一声充满讽刺的冷笑响彻了朝堂:“哎哟哟,若依君所言,西汉张子文怕是要找你谈谈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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